近段时间,国内不少媒体报道,按照墓穴维护管理费用20年一个缴费周期核算,多地均出现了墓穴20年缴费“到期潮”,至少有数万座沈阳公墓面临着续交问题。那么,呼和浩特区域的墓地是否也面临这样的问题呢?近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沈阳公墓续费,源于《殡葬管理条例》“运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长不得超越20年”的规则,民政部也曾就此作过表态:墓地仅仅租赁联系,不是产权联系。只要运用权,没有所有权。再打个比喻,好像买了房子要交物业费相同,护墓费到期进行续交,其实并不存在多大的争议。何况,相似墓地租用的政策,英国、德国等欧洲一些也在很多运用。
尽管如此,公墓20年“交租”仍饱尝诟病,问题的根源究竟出在哪?一者,相较于国外墓地租用费人人可承受,国内的墓地费用却贵得离谱。再者,已然墓地运用期限为50年或70年,为何偏偏要以不是整数倍的20年来计缴?三者,房子70年运用期限届满即使不缴费,也不可能被立马收走,而关于长时间无人祭扫的无主墓地,怎能说清就清呢?
沈阳公墓理应姓“公”,鉴于其公共服务的特殊性,政府有必要承担起民生兜底的责任,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也是基本的人道要求。从目前来看,亟须补位的,不仅仅用法治和监管来打掉殡葬暴利的霸气,更应确保有满足数量的、定坐落平民化公共服务的墓园回归商场。即使非得搞运营,也应像楼市调控那样,以看得见的手进行有用监管和把关,而不是任由承包商利用公共资源发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