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沈阳公墓的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公墓使用年限我国都有哪些规定?希望通过小编的分享能让您较好的了解相关知识。
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
公墓使用年限 有什么规定:
我国目前的公墓有两种,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中的非耕地,一般是在荒山上建造,不用花钱购买;城市公墓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前者主要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存放骨灰的场所,后者允许市场资本经营。
这就使很多人纳闷了,既然允许市场资本经营,那么墓地使用期限为什么是20年?实际上,有这样一种说法:生前住的地方产权是70年,死后“住”的地方,“产权”是20年。
因为在我国墓地和商品房一样,使用是有期限的。在经营性公墓给亲人买一块墓地,严格来说不叫“买”,而是“租赁”,是获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一般期限是20年。20年到期后,如果还想维持原状,就得缴费续租。
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公墓墓区土地归属***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具有自行买卖或者转让的权利。对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称,严格来说20年是墓穴管理费的收费期限,而非墓穴租约期限,因为1992年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较长不得超过20年,但并未对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
到了1997年,***出台的《殡葬管理条例》一次规定墓穴是有使用年限的,具体年限由省级政府规定;而1998年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则规定,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墓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
根据1992年的《办法》,这几年20年的期限已经陆续到期。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山东、北京、辽宁、重庆、内蒙古、云南、广西等地出现墓穴“到期潮”。到期后该怎么处理?该怎么续费?实际上直到今天,关于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临的后续问题,相关立法还没有出台,***层面并没有统一的说法。
有些地方则出台了一些规定,不过续租价格、续租周期也不尽相同。这主要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20年的周期性而定的。所以大家在办理这类事件时,还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办理。到期后,积极的联系公墓的管理单位,进行相应的续费办理和续费时间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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